@德城区检验检测机构,请按时报送2023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
为进一步加强对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与服务帮扶工作的通知》(鲁市监认函〔2023〕48号)和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德州市2023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方案》(局函〔2023〕15号)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要进行自查并按照要求报送自查情况。
01
自查主体
德城区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
02
报送时间
2023年3月31日前
03
自查内容
各检验检测机构对照《2023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见附件)要求进行逐项自查,同时针对自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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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各检验检测机构重点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要求进行自查,特别是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是否按照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能力范围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是否存在出具失实、虚假检验检测数据;是否存在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是否存在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
德城区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
各检验检测机构认真填写《2023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见附件),并于3月底前完成自查、自改,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将对机构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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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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